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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首套房
首套房认定
在成都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若购房人家庭(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无房、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则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贷款期限五年及以下)或3.1%(贷款期限五年以上)。
如何认定是首套房政策还是第二套房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套数认定,以成都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住房贷款记录等为依据。
(二)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或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