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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疾控局消息,为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国家疾控局制定了《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
《办法》共有17条条款,主要包括4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制定的法律依据,风险评估的概念和开展工作遵循的原则。
第二部分明确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家组在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其中疾控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组织协调、业务管理、督促检查、通报发布等;疾控机构主要负责具体开展实施;专家组受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委托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或对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风险评估意见进行论证。
第三部分根据工作实践,明确了风险评估报告日常评估和专题评估情形、频次、方法;规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保证了报告的标准化和同质化。
第四部分政策和保障,包括强化领导,保障人员、经费、信息和技术等投入;支持科研攻关;加强人才培养;鼓励设立首席专家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