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汽车指标过期申请
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普通小客车摇号增量指标。
已经过了三年的,需要先看自己的条件是否满足申请条件,满足的,如果还不能申请,可以拨打服务热线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进行咨询后再申请!
(相关资料图)
申请条件
1、所地在本省的个人;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一)本省户籍人员;
(二)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四)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五)近24个月(含)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申请参与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指标。
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参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海南省已购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或当地调控服务窗口提交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凡符合海南省已购房的夫妻一方可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或当地调控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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